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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0年05月14日 18:08  点击:[]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监督检查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7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  邮编:255130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简介: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淄博市人民政府主办、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及幼儿教师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山东省第一所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和幼儿教师为主的新型师专,2011年,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遴选为全省19个省级教师教育建设基地之一。

学校立足淄博、面向山东、辐射全国。以小学和学前教师教育为主,培养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业化复合型小学和幼儿师资;兼顾发展非师范类教育,培养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学校先后有近百人被评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省师德标兵,60余人被评为淄博市特级教师或优秀校长。近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全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等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有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需要,制定《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选派坚持原则、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试一律在网上进行。 

第十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申诉电话:0533-3821600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单独招生计划8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0人,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专业

计划

备注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

信息安全与管理(人工智能方向,校企合作)

80

70

 

第五章  报名、缴费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及体检

(一)报考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报考: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其中春季高考考生须按照意向专业对应所属类别进行报考,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人工智能方向,校企合作)对应信息技术类。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

(二)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521-24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或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zs.zbnc.edu.cn进入“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 ,选择“13777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填报专业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二)缴费时间及方式

1.缴费时间:2020525-27日缴费,逾期不予补缴,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学校考试资格。

2.缴费方式: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为: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进入“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缴费,学校不安排现场缴费。

3.报名考试费:单独招生150元,综合评价招生110元,网上支付。(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考试报名费30/生,笔试费40//生)

(三)打印准考证时间及方式

1.考生需在缴费成功后,2020528-29日内自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学校不再安排单独打印准考证工作。

2.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登陆网址及办法与缴费方式一致。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四条  考试时间及科目:202061-2

招生形式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单独招生

文化素质考试

61900-1000

60分钟

(含语文、数学学科)

专业素质考试

611500-1600

60分钟

综合评价招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

62900-1000

60分钟

综合素质评价

621400

专家组评价

第十五条  考试方式及考前准备

(一)考试方式: 网上测试。

(二)考前准备:

1.考试地点: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上测试。整个测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不逆光,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2.考试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提前调试好网上考试所需的相关设备(网络、摄像、麦克风和音箱)。

3.网上测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720P及以上清晰度的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1部带有摄像头的手机,保障网络通畅。

4.学校提供《考试系统使用办法》为考生明确考试过程等细节要求,请随时查看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zs.zbnc.edu.cn)。

5.模拟测试:202053014:00-14:30,考生根据《考试系统使用办法》登录考试系统测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60分钟)

1.综合素质评价(100分)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测试形式为专家组评价。

2. 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60分钟)

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政热点、行业热点等。

测试形式为网上闭卷笔试,试题类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二)单独招生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总分200分,总时长120分钟)

文化素质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测试(100分,6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语文50分、数学50分。两门课程一套试卷,全部为客观题。

专业素质考试统一采取网上测试(100分,6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图像处理、计算机组装与维修、C语言编程基础。一套试卷,全部为客观题。

第十七条  考生成绩确定

(一)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二)单独招生免试资格: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已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免试进入我校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人工智能方向,校企合作)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注:免试考生也需参加单独招生统一报名)。

第七章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八条 命题

文化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命题、阅卷。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第十九条 保密工作

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命题、印刷、装袋密封、运送等相关工作,学校成立专门保密工作小组负责对工作进行监管。安全保密小组于考试前一天到指定地点交接密封好的试题,试题拿到后交至学校保密室封存,试题卷交接过程中全称录像。网上考试题库保证专人专岗专用设备保管,仅在考前一天导入系统,工作全程录像。

第二十条 考核

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评卷

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单独招生:考生总成绩为所考两门科目成绩的总和。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

2.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总成绩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严格按照专业计划录取,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

3. 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后按照分数自高到低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后按照分数自高到低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三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68日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上级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已被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0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九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按时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山东省规定的标准执行。信息安全与管理专业(人工智能方向,校企合作)具体收费标准:学费为8800/.学年,住宿费为1100/.学年。

第二十七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进行资助。

第十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于规定日期来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学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三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疫情防控

第三十一条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期间,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三章 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3-3820000(传真);38218883821920

学校网址:www.zbnc.edu.cn

E —mailzbszzsb@sina.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唐骏欧铃路99

  编:25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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