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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1年春季高考学前教育类专业技能考试试题
重要更正:儿童歌曲弹唱曲目中的第三首《藏猫猫》调号由原来的降E调调整为D调。
一、考试项目及其分值
1.幼儿歌曲弹唱,满分90分。
2.儿童故事讲述,满分50分。
3.幼儿舞蹈表演,满分90分。
总分满分230分。
上述项目的考试要求详见《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考试说明》中“学前教育类专业技能考试说明”对应项目的要求。
二、试题说明
考生在同一考场内依次完成3个考试项目(顺序为:幼儿歌曲弹唱、儿童故事讲述、幼儿舞蹈表演)。须穿同一套服装,中间不得更换(包括衣服、鞋帽、饰物等)。幼儿舞蹈表演须徒手完成,一律不使用道具。
三个考试项目均提前公布试题,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试题号,只能抽签一次,不得多次抽签,三个考试项目共用一个抽签号。随着考试的进行,考试将逐步扩大抽题范围,具体题号为:4月8日1-17号、9日1-20号。本次公布的试题题号与考试时的题号一致。
1.幼儿歌曲弹唱
考试时,考生现场抽签确定一首幼儿歌曲作为考试曲目,所抽曲谱(考场提供)放置钢琴上看谱弹唱。
考生弹唱时,要有正确的钢琴弹奏姿势和弹奏方法,能够较准确地运用和弦和伴奏音型。考生能完整、流畅的弹唱,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如因考生原因,中间停顿时间过长或对同一段内容反复弹唱,则视为考生不能继续弹唱,由考评员喊停;在弹唱过程中,考评员认为已足以评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喊停;如弹唱时间超时,则由工作人员喊停,不影响考评员对考生的评判。
2.儿童故事讲述
考试时,考生现场抽签确定所讲儿童故事内容,现场讲故事。考生使用普通话讲述,发音标准、清晰、流畅;也可根据故事情节和人物塑造的需要部分选择方言讲述。掌握儿童故事的讲述技巧,准确把握内容主旨和感情色彩,叙述语气与角色语气有明显区分,角色语气能够体现角色的形象特点,不同角色在音色上要有所区别。
讲故事时,自然大方,并配合恰当的态势语。脱稿讲述,富有童趣。故事内容允许略作改动,但不得改变主旨。时间控制在90秒以内(不是要求90秒内必须讲述完整的故事,如故事较长,规定时间内不足以讲完,工作人员到时喊停,不影响考评员对考生的评判),如考生讲述时间超时,由工作人员喊停,不影响考评员对考生的评判。
3.幼儿舞蹈表演
考试时,考生现场抽签确定一个曲目进行幼儿舞蹈表演,所抽曲目由考场工作人员播放。
考生表演时应根据试题音乐风格确定相应的肢体动作,表演应生动形象,动作应规范流畅协调,富有童趣。如因考生原因,中间停顿时间过长,则视为考生不能继续表演,由考评员喊停;在表演过程中,考评员认为已足以评判考生的水平,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喊停。若考评员未喊停,音乐播放完毕后考生立即结束考试并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