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学前教育类专业试题
【第2次发布】
一、考试项目及其分值
1.儿歌弹唱,满分90分。
2.儿童诗或散文的朗诵,满分50分。
3.幼儿舞蹈创编,满分90分。
总分满分230分。
上述项目的考试要求详见《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考试标准》中“29学前教育类专业考试标准”对应项目的要求。
二、考试说明
考生须穿着同一套服(中间不得更换)在同一考场内依次完成3个考试项目(顺序为:儿歌弹唱、儿童诗或散文的朗诵、幼儿舞蹈创编),考生不得穿戴带有学校名称、个人信息等标志的服装、鞋帽、饰物等。幼儿舞蹈创编项目须徒手完成,不得使用任何道具。
三个考试项目的试题提前公布(详见附件),考生现场抽签一次确定试题号,三个考试项目共用一个抽签号,如考生在测试时抽到“6”,测试需完成公布的试题6规定的儿歌弹唱、儿童诗或散文的朗诵、幼儿舞蹈创编项目。随着考试的进行,考试将逐步扩大抽题范围,具体题号为:3月6日1-14号、7日1-16号、8日1-18号、9日1-20号、10日1-22号、11日1-24号。
1.儿歌弹唱
考试时,考生现场弹唱抽签确定的曲目,所抽曲谱(考场提供)放置钢琴上看谱弹唱。
考生弹唱时,时间控制在1分钟以内,如弹唱时间超时,则由工作人员喊停,不影响考评员对考生的评判。
2.儿童诗或散文的朗诵
考试时,考生现场朗诵抽签确定的儿童诗或散文的内容,朗诵内容由考场提供(儿歌弹唱曲目反面)。
朗诵时,时间控制在90秒以内,如朗诵时间超时,由工作人员喊停,不影响考评员对考生的评判。
3.幼儿舞蹈创编
考试时,考生现场表演抽签确定的曲目,所抽曲目音乐由考场工作人员播放。
表演时,音乐播放完毕,考试结束,考生立即离开考场。
整个考试过程具体操作请按照“考生须知”要求完成(“考生须知”随后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点院校网站的通知公告)。
附件: 山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学前教育类专业试题.zip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点